依據本會重陽節敬老辦法,自10 月13日【農曆九月一日】起,開始發放重陽節敬老禮金【每份300元】、本會會員父母滿70歲或會員本人年滿70歲者皆可領取。
為發揚倫理道德、敬老尊賢,比照往年對於年滿80歲之會員及會員父母,除贈送禮金外,再加贈精美禮品一份。
發放日期:自103年10月13日起至11月30日止,逾期未領者以放棄論。
領取方式:凡入會滿一年,會員本人及會員尊父、母年滿70歲者(民國34年10月21日重陽節以前出生者,並繳交保費至9月份)、請攜帶會員証、印章及父母身分證(正本)或戶口名簿(正本)至本會各辦事處領取。
(兄弟姐妹同是本會會員由1人代表領取)
申請辦法:以前從未領取者,請在本年10月1日前檢附會員尊親之戶口名簿或身份證至工會申請,逾期以棄權論。
※父母已故者不得再領取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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